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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不继续投资是可以的。股东在法定范围内,有权自由处分其股东权利,可以只以其认缴或认购的股份分取红利。在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是否继续投资,股...
股东不继续投资是可以的。股东在法定范围内,有权自由处分其股东权利,可以只以其认缴或认购的股份分取红利。在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是否继续投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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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求对方根据章程规定按期缴纳出资,如果确实有困难,可以降低其出资比例n经协商作出决议,修改章程,调整双方出资比例,并约定按出资比例分红。带着股东会决议、修改后章程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n如果一方确实无法出资或者不愿出资,也可以退出,按上述程序办理,变更登记为一人有限公司。
可对增资方案进行调整,由其他股东认购此部分被放弃的增资股权。 投资(包括增资)应当遵循自愿的原则,多数股东不应当强迫少数股东增资,因此,在作出增资决议的同时,应当规定不同意增资的处理方法,比如由同意增资的股东认购不同意增资的股东的增资份额。 若如此,公司的股份将按照各股东的实际出资比例重新计算,未增资的股东的股份就会因此被稀释。此外,也可以由同意增资的股东以公平价格(比如公司净资产)收购不愿意增资的股东的股份。但是,对于同意增资的股东而言,如果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其就有增资的义务,不履行增资义务的股东应当向已足额认缴新增资本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资格可以继承。但是如果公司章程明确规定股东资格不可以继承,则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根据《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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