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境内外企业、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创办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利用新技术、新工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鼓励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投资设立商业性信用担保机构和企业间互助性担保机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的,享受有关扶持政策。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年度财政收入情况逐年增加。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必须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和管理,其具体使用和管理办法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负责中小企业工作的部门制定。省级财政用于扶持企业发展的其他专项资金,应当优先扶持符合专项资金投向的中小企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27人已浏览
2,276人已浏览
1,389人已浏览
2,1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