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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根据相关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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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后的房屋你拥有1/4的份额,你女儿有1/2的,所以如果女儿由你抚养,等于你老公只能拿1/4的份额。 2.单位分配的是婚房,你既然放弃了,那可以要求你丈夫给你相应的补偿,毕竟这个是婚房,没有你与他的婚姻,他也就没有这个房屋。 3.你父母的动迁房屋,你老公很有可能是有权利分配的,但是你可以要求你老公放弃,作为补偿你放弃老公婚房的损失。 4.这个要看你的户口是什么时候迁入的,(与你女儿的户口无关)如果是婚前迁入的,你老公没有份额,如果是婚后迁入的,你老公是有1/4的份额的,但是你女儿那份是由你女儿的抚养人来保管的。 5.这个是均分。当然如果各有各的存折、股票,也可以约定各自所有的。因为这个其实很难确认的。
(1)房子登记在你老公名下,其他人没有权利处分房子,尽管房产证在婆家受理,他们也不能未经你老公同意卖房。如果他们真的没有经过你老公的同意把房子卖了,那么你老公可以起诉他们,要求赔偿。(2)另外,婚后你是否一起还房贷了呢?如果婚后你和老公一起还贷的话,那么共同还贷部分视为共同财产,你可以主张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的权利。
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按照法定继承来,你们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有没有还贷的情况,目前是怎么打算你的,后期债务是怎么回事,你老公份额的部分按照法定继承,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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