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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过户去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
农民买卖或者继承房屋,该房屋占有范围之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会发生转移,即由原房屋所有权人转移到买房人或继承人。《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因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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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转让应当到管辖范围内的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变更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宅基地转让只能转让给集体村民。农村宅基地转让流程:1。准备相关转让所需的申请材料;2。原宅基地和现有宅基地用户共同向村民委员会申请;3。村委会向土地资源申请;4。土地资源或土地局的地籍调查,公布15天;5。由土地资源局办理。
农村住房和所属宅基地属于集体性质,规定只有本村农业户籍人员才有资格享有。规定是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办理过户住房手续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八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二)房屋坐落变更的;(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第八十七条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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