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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新发现旧伤复发,在工地工伤认定期间,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2022-03-06
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旧伤复发住院没有时间限制,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旧伤复发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所需时间按治疗伤情需要确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职工旧伤复发。但工伤职工与遭受事故伤害所在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了劳动关系,本次工伤保险关系随之终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批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旧伤复发的补偿,确需治疗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再受理其本次伤残的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确认需要治疗的。《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九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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