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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分支机构不能单独作为主体购买。分支机构是指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根据《公司法》的...
收购的公司可以转为分公司。分支机构是指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设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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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来讲,分公司不可能被当作主体单独收购。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不,由于总部和分支机构不在一个地方,分支机构必须单独建立账户,并每月向总部汇总报表。分公司产生流转税的,必须在当地缴纳。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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