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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押金担保的范围有哪些 (一)什么是押金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
不能。 一般来说,定金属于担保物权的范畴,其功能在于担保债权的实现,督促当事人积极履行合同。但根据定金罚则,一旦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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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是指一方或者第三人交付一定金额或者等价物给对方,担保债权的实现。和定金一样,都是担保,都可以冲抵价款或者收回。押金和定金的区别之处: 1、理论上的区别: (1)区别一——性质不同。押金是一种质押担保,定金是金钱担保; (2)区别二——交付时间不同。押金可以在合同订立前、合同履行中交付,其本质上不具有预先支付的特点,而定金需要在履行前交付; (3)区别三——订立人不同。押金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第三人,而定金是当事人之间的担保; (4)区别四——交付上后的所有权的不同。押金在交付后,交付人依然拥有所有权,接收人只是临时占有,做质押,而定金在交付的时候所有权转移至接收人。 2、实践上的区别: (1)区别一——数额不同。押金没有规定,从当事人的约定,并且可以高于价款,而定金为20%的数额,并且不能高于标的物价款; (2)区别二——是否适用罚则的不同。押金无所谓罚则,交付人不履行义务,无权收回押金,接收人不履行合同,不承担双倍返还的责任(同样区别于预付款,如果交付一方违约,预付款是要返还的;而押金就不返还了),而定金则适用定金罚则。
在和中介签署合同的时候主要分两种,如果受房东的委托或承租后进行转租。这些合同都是有效的手续,但是如果没有受到房东的全权委托就是无效的合同,所以在进行租赁的时候也要进行有效的区分。签订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项: 1、看房东的房产证,避免二房东的出现。在租房子时,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要求房东提供房产证,确认其房屋的所有权。 2、房租及支付方式。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租客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因此,一定要在合同内写明租金及付款方式,并明确租金的变动问题。 3、租赁期限。在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要在合同中约定好具体的租赁期限,以免发生纠纷。 4、违约责任。双方要在合同中约定好违约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中国民法典的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动产质押的设定。设定动产质押,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并不以质物占有的移转作为合同的生效要件。动产抵押,也就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作债务履行担保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予以变价出售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动产抵押基本上具备了不动产抵押所具有的一切属性。但动产与不动产相比可知动产是可自由移动的物,是比不动产丰富多样而其价值又不亚于不动产的物。动产抵押反担保和动产质押反担保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区别:★反担保物的关联方式不同动产抵押反担保与动产质押反担保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对反担保物的占有。动产抵押后,抵押物仍归抵押人(债务人)占有使用,而动产质押后,质物需移产质权人(担保人)占有。★风险度不同担保人选用动产抵押反担保时,由于抵押物仍归抵押人占有,抵押人有可能将抵押物挪用、转移、变卖,增加了担保人的风险度;动产质押由于质物移产质权人占有,不存在质物被挪用、转移、变卖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了担保人的安全性。★变现方式不同民法典规定,动产抵押的抵押人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由于担保人不占有抵押物,因此,担保人与抵押人对抵押反担保物的处置协商如不成功,只能向法院起诉,以获得补偿;而动产质押担保人有权按照民法典规定,以动产折价或者拍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可见动产质押的变现方式更为快速、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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