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组织卖淫罪与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罪属于不同的罪名,法定量刑也不同《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他人卖淫或...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办过类似缓刑案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组织卖淫罪与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区别主要在于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组织卖淫罪的组织行为包括容留、介绍行为,但不限与此,并且相对与容留、介绍卖淫罪而言具有相当的组织性。而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客观方面只表现为容留和介绍行为,不具有组织性。这里的组织性是指具备一定的组织体系,体系内部存在明确的分工,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利益分配机制,具有一定的反侦察手段等。 组织卖淫者对所组织的人员有容留、介绍卖淫等行为的,还是组织卖淫罪,对其后的行为不再单独评价。 如果构成组织卖淫罪,依照《刑法》第35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1.引诱他人卖淫的;2.容留、介绍2人以上卖淫的;3.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4.一年内曾因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被行政处罚,又实施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5.非法获利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引诱5人以上或者引诱、容留、介绍10人以上卖淫的;2.引诱3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或者引诱、容留、介绍5人以上该类人员卖淫的;3.非法获利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三)引诱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卖淫的,依照刑法第359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引诱幼女卖淫罪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卖淫人员累计达十人以上的; (二)卖淫人员中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累计达五人以上的; (三)组织境外人员在境内卖淫或者组织境内人员出境卖淫的; (四)非法获利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的; (五)造成被组织卖淫的人自残、自杀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4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321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