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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需要清算的,在缴纳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工资和社会费用等费用后,如果有剩余财产的,就需要清偿还欠下的税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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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废品属于上述规定所指的货物,所以应该缴纳增值税,由于不是企业的主营业务,所以应该作“其他业务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是比较常用的回避增值税的手段,企业应该及时补缴增值税,避免更大的涉税风险。
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国税、地税)发送通知,要求其按时申报债权,并进行税收债权的申报和处理。税收债权,此处指破产程序中清理出的所欠国家税款及与税款相关的附加,基金和滞纳金,罚款的总称。税收债权的办理,大致可分为通知申报、审批确认和分配缴纳。
根据现行增值税规定,纳税人在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没有发生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因对方未履行合同而致的违约收取的违约金,不是经营活动,不属于开具发票的范围。贵公司可依违约金收款收据、相关合同协议及银行的付款凭据在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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