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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目的。对签订合同所要实现的目的有准确清晰的了解。合同的目的一般来说有两个: 1、主要目的; 2、次要目的。主要目的是签订合同的根本动力,比如买卖合同,买方的主要目的是买到货物,卖方的主要目的是收到货款赢取利润,次要目的是双方希望在交易过程中不会因此产生不必要的损失,要“划得来”。因此就会有货物质量检验、保证等的约定,也会有货款按时、足额支付,明确的支付方式的约定。 二、一般来说,合同除去双方当事人、签署落款等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条款组成: 1、指导性条款, 2、权利义务条款, 3违约责任条款。所谓的指导性条款是指业务介绍,说明条款,是合同目的实现的前提,也是为实现合同目的的一种铺垫。内容包括合同前文“根据…..双方达成一致约定如下”,合同词语解释、合同标的描述(此处标的包括合同业务事项,以及相关要求的描述),验收方法、争议解决方式、合同生效等。 三、条例有序。做到有序,最把稳的方法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和个人的判断把合同约定事项做一个归类。
合同草拟——花小钱,免纠纷!合同(协议)、章程、欠条、规则等都是民事交往的重要依据,或许一个标点符号都关乎权利维护。所以,需要很慎重的对待。建议请律师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草拟,以便切实维护权益。
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26:31来源: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可以由用人单位拟定,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但劳动合同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订立时,除上述法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协商约定的内容,是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除就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达成一致为,如果认为某些方面与劳动合同有关的内容仍需协调,便可将协商一致的内容写进合同,这些内容是合同当事人自愿协商确定的,而不是法定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使用期。使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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