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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过劳动合同没做满三个月被公司克扣工资, 还能要求公司给予补偿吗

2022-03-04
1、不管你以前签过什么协议或表格,用人单位规定的没做满3个月不给工资,是无效规定,是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2、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3、同时,该单位还存在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行为;你应当用2700除以21.75得出平均日工资,然后再除以8得出平均小时工资。每天超过8个小时的部分都算作加班时间,加班工资是正常工资的1.5倍,也就是说,加班3个小时就是平均小时工资乘以3再乘以1.5。《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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