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记录事项不同:股东会议纪要和股东会议决议不一样,股东会决议是对股东会各项议案表决的情况,而会议纪要是对整体会议的记录,股东会决议更具有效...
股东变更,之前股东会决议继续有效。除非有新的股东会决议撤销或终止之前股东会决议。 在之前股东会决议继续有效情况下,新股东不必然承担原股东会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要区别两种情况对待: 1、公司向其他企业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决策机构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数额有规定的,不得超过该规定的数额; 2、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决策机构只能是股东会),而且被担保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参加该表决,其他股东有表决权的,应当过股权半数通过。即中小股东可以通过章程对担保进行严格的规定,包括如何授权、议事规则等。
《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所以只要通过了股东会议决议就可以为股东提供担保。
这样的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你公司若是有限责任公司,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列有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四十二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62人已浏览
446人已浏览
266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