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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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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关于案件再审审理期限的规定是:当事人应当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在三个月内裁定再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申请再审的期限为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的二年。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如果你的案子符合上述情形,可以申请再审,否则即使申请也很难裁定再审。 ,
一审刑事案件审查期限为两个月,至迟不会超过三个月;如果被告可能被判处死刑,或者存在以下情形的,则这个期限可以延长三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如果在上述期限还无法审理完毕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申请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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