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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24日颁发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符合法定条件包括:①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实行之后,未办理...
所谓婚约财产纠纷是指男女双方在相识恋爱期间,一方因特定原因而从对方获得数额较大的财物,在双方不能缔结婚姻时,财产受损的一方请求对方追还财物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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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孩子怎么处理。(一)归属对方,以后看不到孩子怎么办。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的另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孩子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如何与孩子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当然,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来处理。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取得监护权的一方,会用手段妨害他方探视的权利,许多人遇到这种情况会相当沮丧难过,请特别记住,当有监护权一方蓄意刁难探视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二)如果一方得到监护权,另一方就不用负担孩子生活费用吗。一般人经常有的观念:既然已经失去孩子监护权,自当不必负担生活费用。事实上这个想法是绝对错误的,我们必须要提醒所有的父母,对于未成年孩子的亲属关系与义务,不因离婚或者丧失监护权而消灭,所以当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要负担未成年孩子的用,直到孩子成年为止,如果未享有监护权的一方拒绝负担扶养费用,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的方式主张,称为给付费之诉。由法院在审理抚养费用时候,通常法院会参考每人每月经常性消费支出及抚养费支付义务人收入数额作为标准,判决或调解支付抚养费的数额。(三)监护权判给对方,如果对方不照顾孩子,该怎么办。监护权归属一方后,就应该对于未成年孩子负起教养责任,未享有监护权的一方、未成年孩子,可以请求法院变更监护权。(四)被打伤他人或者损害财物需要赔偿应由离婚的父母共同承担吗。离婚后,被监护人的责任首先是同被监护人共同生活的一方独立承担,并不是离婚的父母平摊费用。唯一有共同生活的一方监护人不能独立承担时,另一方才承担补充性,即承担相应的余额。也就是说,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责任较重,另一方处于补充地位。
我国《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这些规定,概括了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婚姻纠纷的基本原则。 1、必须坚持婚姻自由原则。 2、必须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3、必须坚持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 4、必须坚持一夫一妻原则。 5、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原则。
关于后财产纠纷怎么处理具体如下:一、后财产纠纷的处理协议离婚的财产纠纷一般有以下情况: 1、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或处理债务。 2、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协议。 3、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4、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在发生以上情况时,当事人可以收集证据,并去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相应的财产。法院会根据证据及审理情况,决定是否重新分割财产或分割部分财产。二、后财产纠纷的处理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已无诉权,当事人不得再次提起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已经处理的财产进行分割的诉讼,而只能通过申请再审的途径。对于离婚诉讼中忽略的财产,漏审、漏判的财产,则可以提起诉讼。因此,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有:1、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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