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未参保企业破产清算,职工工资与社保属于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无需申报债权。并在破产财产清偿时划拨破产费用后属第一清偿顺序,即您的工资与社保可向公司清算组索要。
具体要看实际情况而定。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规定: 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企业进行清产核资: 1、企业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超过所有者权益,或者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账物严重不符的; 2、企业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重大、紧急情况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严重资产损失的; 3、企业账务出现严重异常情况,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 4、其他应当进行清产核资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进行清产核资的,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1、企业分立、合并、重组、改制、撤销等经济行为涉及资产或产权结构重大变动情况的; 2、企业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更改,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情况的; 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特定经济行为必须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
企业清算不一定就是破产。清算有破产清算,也有因企业解散、被依法责令关闭等的清算。所以只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企业法人的清算,才是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三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5人已浏览
384人已浏览
231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