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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
1、离婚协议只是就财产分配及子女分配问题的一个协商 2、针对这个协商,如果你们商定了孩子归男方所有,那么还要规定日后不可干预你来看孩子。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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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协议书是由双方当事人一起就双方共有财产分割分配,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形成的书面协议,需要双方在一起书写一份草稿。然后双方当事人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两位的离婚协议草稿,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领取民政部门专门印制的离婚协议表格一式三份,把两位的离婚协议手写在表格中,双方签字按手印,两位当事人各自持有一份,民政部门存档一份。离婚协议在领取离婚证那一刻起就合法生效。
1、不是的。在判决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未成年子女的需要和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子女抚养权判归男方或女方,其首要的出发点是有利于子女身心的健康成长。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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