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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发生引、流产武汉生育津贴举例 1、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 2、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 ...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长驻外地职工在派驻地发生的由个人垫付的生育医疗费用,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由单位为其办理医疗费用结算手续; 1、单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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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生育津贴报销时间的回答见下 一般是生完小孩4个月后就可以申请了,报下来至少三个月。社保报出来的那个钱,是这样分配的,在你生育期间,不能上班的时候,公司全额给你工资,所以。那个津贴实际上是给公司的,当然,如果公司支付的工资比社保报出来的钱少,就要把多报出来的部分给你。要是报出来的,比社保给你的少的话,这个钱就算是公司的了。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 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5、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会流产。 生育津贴领取材料 1、个人身证明; 2、结婚证; 3、户口簿;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5、本人实名制银行卡。 生育津贴领取流程 1、工怀孕后,携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2、用人单位确定产检及生育医院。 3、办理就医登记表。 4、社保局核对生育期间相关费用。 5、女职工出院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保局申请,领取生育津贴。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单位为其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1、单位填报《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表六)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附已审批的“表一”(一份)、出院小结、出生证复印件,报二楼⑤号窗口办理核算手续; 2、工作人员核实其资料后为其办理生育津贴的核算手续,加盖公章后统一报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单位次月到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办理生育津贴领取手续。 男职工配偶生育后,单位需为其办理护理假津贴申领手续,其流程与生育津贴申领手续一样,附报资料为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其职工的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由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与财政结算,不由单位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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