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开发商利用自制的商品房认购书或预购协议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不少开发商自行拟定认购书或预订协议,设法引导购房人尽快交付定金和签订正式合同...
(一)开发商利用自制的商品房认购书或预购协议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不少开发商自行拟定认购书或预订协议,设法引导购房人尽快交付定金和签订正式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开发商使用自制的商品房认购书或预购协议来损害买方的合法权益。许多开发商制定了自己的认购书或预订协议,试图引导买方尽快交付定金,签订正式合同,一步一步地紧迫。由于协议期限较短,买方没有时间仔细了解正式合同的内容,因此不得不匆忙签订包括开发商自制不平等格式条款的合同原件,并陷入自己的不利境地。(2)开发商使用自制合同格式条款来损害买方的合法权益。合同格式条款是指合同文本提供商为重复使用而提前制定的条款,并在签订合同时未与消费者协商的条款。它具有节省交易成本、提高安全性的优点,但也存在无法协商的缺陷。一些开发商毫不犹豫地违反法律法规,利用消费者急于购买房屋的心理,强迫消费者签字表示认可。(3)开发商应排除或避免将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材料作为要约,损害买方的合法权益。
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预售合同生效要件的,应当从其约定。但虽然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预售合同生效要件,并且没有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但双方已实际履行合同的,视为双方当事人合意排除对该要件(约定)的适用。 购房合同备案主要是为了防止司法实践中容易出现的“一房两卖”的纠纷,实际上备案可以更加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买房时,不仅仅要观察合同的有效性,还要看合同的备案情况。如果没有备案,有可能您购买的房子遇到购房合同,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但是还没有备案。为了周全考虑,建议您还是办理备案手续,防止“一房二卖”带来的房产纠纷。
全款购房合同丢失有风险。当事人可以到房屋销售方房产公司处要求补办购房合同,或者复印原件加盖印章,以符合当地房产登记部门的手续要求。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1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