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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质权的效力范围因其所担保的债权的不特定性,质权或权利质权有别。...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在抵押权设立时并没有确定具体的数额,只是确定了最高额和一定期间。 在最高额抵押权没有确定时,债权额得随时增减变动,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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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设立质权或者抵押权,后成立质权时,顺位规则是留置权优先于质权、抵押权。先成立留置权,后设立质权或者抵押权时,此时若动产所有人以自己的名义再设立质权、抵押权,则先成立的留置权优先于后成立的抵押权、质权。
对于权利最高额质押合同,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以及质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过户费、代理费等
最高额保证的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1)最高额保证的效力范围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不随主债务范围的扩张而扩张,保证人仅在保证限额内承担保证责任。(2)最高额保证合同的成立仅产生形式上的拘束力,对保证人的实质意义上的效力只有在主债务履行届满而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才发生。(3)保证人享有单方面的合同解除权,但保证合同约定了保证期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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