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建筑施工合同属于专属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运输合同纠纷并不属于专属管辖的范围,公路运输合同纠纷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买卖双方可以自行约定管辖法院,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时,根据买卖合同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交给房屋所在地法院、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法院管辖。
是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建设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销售合同纠纷,按房地产纠纷确定管辖权。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加工合同以加工行为为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如上述所述,建设工程合同属于特殊的承包合同。承包合同的加工行为,体现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合同中的加工行为所在地,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表现为建设工程所在地。本条规定的以施工行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与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是一致的。这样,规定便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并查明施工工程的原则。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订立地、原告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的管辖权,而不违反《民事诉讼法》相关级别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0人已浏览
945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8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