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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需要当事人到车辆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不能异地申请办理注销手续。所以,当事人只能到登记车辆手续的成都车管所申...
1、《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3、机动车号牌; 4、属于校车的,应当交回校车标牌; 5、属于报废解体的,还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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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需要当事人到车辆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不能异地申请办理注销手续。所以,当事人只能到登记车辆手续的成都车管所申请办理注销手续。《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八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一)机动车灭失的;(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一、到机动车注销登记服务站申请 1、将机动车交售回收企业,向机动车注销登记服务站提交相关资料; 2、领取注销凭证。 二、因机动车灭失到车管窗口申请 1、到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2、领取注销凭证。
1、《机动车登记证》原件;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3、机动车号牌;4、属于校车的,应当交回校车标志;5、属于报废解体的,还应当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原件(已经网上核实的,不再提供相应的纸质证明),监销车辆还应当提供《机动车检验记录表》原件;6、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具体说明见《机动车登记条例》第五章第六十四条第四款)和灭失证明原件;7、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制造商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原件;8、因故不在我国使用的,还应当提供出境证明复印件或者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9、机动车登记被撤销的,还应当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原件;10.非法拼(组)装或者符合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提供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件复印件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原件;11、代理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代理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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