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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土地使用权人想要将商业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需要向当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并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就可以改变...
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为40年,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70年,要想把商业用地改变成住宅用地缴土地出让金是肯定的.要想把你的一套房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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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小产权房”违法,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不能享有依法保障的不动产权。“小产权房”交易中所谓的“集资房协议”、“公证合同”等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 二是由于不合法,没有经过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的审批,这类房屋在质量、配套设施、物业管理、水电等方面都可能存在问题,损失也就无法得到赔偿; 购买宅基地房屋的风险如上所述
1、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2006年5月31日发布) 第8款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处理出让土地申请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经出让方和规划管理部门同意,原土地使用权人可以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的除外。原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并按规定办理土地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发布)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 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修正)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看到这里,ask.com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进行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的时候,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的,才是合法有效的。好了以上就是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流程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宅基地使用权是经依法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其成员用于建造住宅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有限制的处分权,即权利人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将房屋连同宅基地一同转让、出租。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物权法》第152条至第155条专门对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做出了规定,它明确: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1、客体仅限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特定。3、主体的限定性;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1、用权人的权利1.1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他附着物的权利;1.2空闲处建造其他建筑物、附着物或种植竹木;1.3使用权的有限处分权。2、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义务2.1批准的用途使用宅基地的义务;2.2准的面积建造房屋的义务;2.3规划的义务;2.4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妨碍邻人合法权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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