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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战争公司停止营业,能否通过仲裁向公司索赔?

2024-11-18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自身的产业特性以及经济收益状况,自行决定并实施其相应的薪资分配制度及薪酬待遇水平。用人单位在向员工发放的工资报酬中,不得存在任何低于当地政府所设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相关规定,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劳动行政部门将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包括要求其支付员工应得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甚至可能会要求其支付赔偿金。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如果非因劳动者原因导致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且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相关法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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