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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经营范围,相当于无照经营。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
根据《企业法人注册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企业法人应在批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三十条第一款:企业法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登记主管机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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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63条第(四)款规定: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超出核准注册的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警示,扣押非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额不超过3倍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无违法所得的,处以不超过1万元罚款。同时违反国家其他相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额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的情况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超出经营范围轻则警告,重则吊销执照并罚款。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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