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
1、集资纠纷案件,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为生产、经营、建房而向职工集资引发的纠纷案件以及未经依法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乱集资活动而引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企业不补交社保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吗,对于劳动者要求企业给予补缴社保申请赔偿的,法院可以受理。
工龄纠纷是否可诉,有何依据?可诉。 下列司法解释中的“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不就是指是工龄嘛,如果不可诉,那么何必分担举证责任?法院不受理,你可以象上级法院申诉。还可以象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最后还可以找人大,院长接待日找院长要求给出不予受理的合法理由。总之“不属于法院管辖”的说法过于泛泛,很难说是因为什么不予受理。 3、2001年4月30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4、2002年4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即是规定了因用人单位作出不利于劳动者的决定而发生争议的劳动诉讼,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同时,需要计算工龄,为解决劳动纠纷提供科学依据。
1、执行政策引起的住房纠纷,应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解决。2、行政命令调整拨号、机构撤退等房地产纠纷。3、公司内部建设住宅、分室等引起的占有住宅、腾房等房地产纠纷。4、当事人订有有效的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裁决的房产纠纷,未经相关行政机关先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30人已浏览
4,063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8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