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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要求司法鉴定,那以下程序或许对你有帮助 一、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二、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 三...
(1)申请鉴定的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 (2)申请鉴定的事项符合司法鉴定受理案件条件,且能出具司法鉴定意见的; (3)申请人因经济困难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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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申报主体应当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和鉴定机构负责人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公职处分。 2、司法鉴定机构的负责人应当由执业司法鉴定人担任。 3、有规范的鉴定机构名称,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在五项以下(含五项)的,称“司法鉴定所”。六项以上的,称为“司法鉴定中心”。 4、有司法鉴定机构(具独立法人资格的提交)章程。 5、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6、有50万至100万元以上的人民币资金数额的证明。 7、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 8、有100平方米以上适合开展司法鉴定活动的执业场所。 9、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未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的应提交认证认可计划)。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 (二)委托鉴定的材料; (三)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 (四)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五)明确的鉴定结论; (六)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 (七)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章。 综上可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
一、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超过1年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不予受理。 在职工因交通事故发生工伤事故时,部分职工可能因为取得了交通事故肇事方的赔偿款,而忽略了本应该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部分职工对行使权力的期限缺乏充分认知,导致本应可以取得的权力丧失,十分可惜。 二、申请工伤认定还应提交完整的申请资料: 申请工伤认定时还应当注意,申请人应当提交完整的申请资料,否则,其申请也可能不被受理。根据《工伤保险条理》第18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办法》第5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的式样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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