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指南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如出现异议或争议,在异议或争议未解决之前,“推广计划”可暂停该项目的推广工作。待异议或争议解决后,根据论证的结论,作...
验收委员会委员在验收工作中应当对验收的项目进行全面认真的综合评价,并对所提出的验收评价意见负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省、自治区、科委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本地区科技成果推广工作,主要职责是:一、制定、组织实施本地方推广计划;二、负责向国家科委推荐国家级“推广计划”指南项目;三、结合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会同地方行业厅(局)组织实施国家级“推广计划”指南项目;四、对“推广计划”指南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五、配合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在本地区开展各项推广工作;探索和培育符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特点的科技成果推广运行机制。
“推广计划”是一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形成规模效益,为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服务的国家重点科技计划。其宗旨是有组织、有计划地将大批先进、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以及高新技术成果推入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动员成千上万的科技工作者和全社会的力量,在农村、工矿企业中大范围大面积的推广应用,提高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效益,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技术水平的提高,特别是传统产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实施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工程,培育和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科技成果推广体系和运行机制,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推广计划”指南项目的选项原则:一、国家级“推广计划”指南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先进、对行业技术进步有导向和促进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技术成熟、适用,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证明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3.覆盖面广,辐射力强,能跨行业、跨地区应用。二、凡在成果的权属、技术水平、技术原理和成熟性方面有异议或争议的项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社会公共利益、环境、资源造成危害的项目,不得列入国家级“推广计划”。三、国家级“推广计划”中农业(包括林、牧、渔、水利业)项目重点围绕提高土地、水面、滩涂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粮、棉、油、糖、菜、畜禽、水产等产量及品质;提高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和应用效果,促进优质高效农业、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和有利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资源优化配置的科技成果。工业项目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相应的新设备为主,紧紧围绕提高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和全员劳动生产率,大力推广对基础工业、支柱产业、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有重要作用,对节能降耗、提高效率、提高产品质量和环境效益有重大影响的科技成果,以及改造传统产业的高新技术成果。四、国家级“推广计划”项目中优先选用国家各类科研计划的科技成果、获发明奖和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科技成果、消化吸收引进技术取得的科技成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5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3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