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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诊 二、住院自费药除外。天津医保报销是在门槛费上,按照上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道资版的10%确定。...
天津市知职工医疗保险报销分两部分: 一、门诊(门诊费—800%门槛费)*50%; 二、住院(住院费—800或1300或1700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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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社保医疗保险报销分为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两部分。 一、门诊_50%; 二、住院_(85%在职的或90%退休的)自费药除外。门诊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用报销: ( 1)职工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 2)退休人员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天津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一、天津学生、儿童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 1.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天津年满79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 1.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天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 1.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2.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两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1、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2、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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