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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审程序中,被告提起反诉的,第二审可以根据双方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法院制作调解书。 2、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第二...
虽然诉前调解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前的调解,但它不同于法院外的调解或曰诉讼外的调解,法院外的调解是没有法院参与的,它们是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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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二级已经涉及刑事犯罪,涉嫌故意伤害罪。即使通过私下和解,也已经构成犯罪事实,需要负责刑事责任。 而且法院是不会进行调解的,只有民事纠纷可以私下调解,刑事纠纷已经构成了犯罪事实,不能进行调解。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将会被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手段残忍致使他人死亡或造成重伤,将会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所以,二审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再提出上诉,也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当事人如果对第二审裁判不服,只能在法定期间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基础上制作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后,其法律效力与第二审判决、裁定的法律效力相同。非经审判监督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撤销第二审裁判,或者变更第二审裁判的内容。两审终审制度的功能在于通过对案件的多次审理,保证裁判的正确性,赋予当事人多一次权利救济的机会,但审级太多,也会导致当事人缠讼,程序繁杂,纠纷旷日持久而影响权利正常行使,所以,二审判决、裁定是生效的判决、裁定,不允许上诉,当事人若不履行生效的裁判或调解书,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因此,本案中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生效的判决,周母即使对此判决不服,也不能再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而只能依法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二审法院的离婚调解书的效力:如果调解的内容是确定调解离婚的,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离婚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结束。不服离婚调解协议,可以拒绝签收,人民法院会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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