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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所说,《居间合同》中已确定了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也会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几日内应当到中介公司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但很多纠纷就产生于...
第一个问题,居间合同是不是格式条款,也就是说是不是中介方单方提供的? 第二,中介的如实告知义务,怎么履行的,我个人观点,中介也有违约,当时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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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特许加盟,在加盟期限期满之前都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能够证明加盟总部存在欺诈故意,还可以考虑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一般是就未履行的部分退还加盟费,已经履行的部分加盟应该不会退的,除非可以证明总部构成了根本违约,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才可以全额退还加盟费。 撤销合同的法律结果一般是全额退还加盟费,因为被依法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当然要退还加盟费的。 请求解除合同务必在合同到期前提出,且提出越早退还的数额越大,接近合同期满请求法院解除的请求一般不会得到支持的;请求依法撤销合同务必要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提出,否则就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了。
在居间合同中会约定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也会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几日内应当到中介公司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但很多纠纷就产生于这一阶段。主要原因是虽然定金已付,但一方不想继续交易,又不想承担丧失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那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后悔怎么办呢?在出现以上情形时,要注意形成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具体步骤如下: (一)在居间合同约定时间到中介公司,并要求中介公司出具对方不在约定时间签订买卖合同或提出不合理要求造成不能签订买卖合同的书面证明。 (二)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指出由于对方未按约定时间签约或造成买卖合同不能签订已构成违约,给出对方一个签约的宽限期,要求对方在该期限内签约,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并将书面通知复印留存,将原件挂号寄送给对方,如无对方地址可寄到中介公司转交。 (三)在宽限期规定的时间再次到中介公司,如再不能签约,再次要求中介公司出具证明。 由此,可基本形成对方违约的证据。
如果你想以重大误解和隐瞒违章搭建为由解除合同,那么现在就可以起诉解除 如果你是因为对方不配合签约的话只是能到12月31日,到时可以主张违约赔偿 首先,卖家在签订居间协议的时候没有如实告知情况有违章建筑存在,后导致无法按照居间合同约定的房屋状态过户,责任在卖家。你只需要尽快给卖家发函,要求其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如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你可以要求返还首付并且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卖家想涨价,如果你有明确证据证明的,卖家构成违约,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最后,要有一个卖家拒绝签约的明确证明,需要你及时委托律师发律师函固定证据,等到12.31日便可以直接提出诉讼,并要求承担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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