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追诉。骗取出口退税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骗取国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刑法第205条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0万元以上并且在侦查终结前仍无法追回的,属于“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1)有出口经营权的单位为了骗取出口退税,自己进行虚假申报等,骗取出口退税; (2)有出口经营权的单位为了获取代理费,明知其代理的单位或者个人所提供的各种凭证不实,仍与其共同进行骗取出口退税的活动; (3)无出口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利用有出口经营权的单位进行骗取出口退税。
骗取出口退税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38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