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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竞业限制的期限不超过2年。...
1、一般竞业禁止条款规定的竞业禁止时间不得超过2年。超过2年的,超过的部分自动失效。 2、《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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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重要内容,根据本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的规定,它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 具体来说,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竞争限制的生效条件是:1、竞业限制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具体业务范围、地域范围、补偿金额和支付方式。2、单位应当具备特定的商业秘密,并在合同中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不得将一般的商业信息、知识、技能和经验视为商业秘密。3、竞争限制的义务主体应限制在接触、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内。原则上,通技能且未接触单位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原则上无效。4、雇主必须给予雇员合理的经济补偿。这是竞业限制协议生效的基本要素。一般认为,补偿费的标准应当与职工在职时获得的收入持乎。5、竞争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6、竞争限制合同应当明确竞争限制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提前约定,但不得超过两年。2、竞争限制条款是劳动合同中延期生效条款,即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约束力结束后,该条款开始生效。3、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应同时约定经济补偿内容。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应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标准.金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4、约定竞争限制条款时,应同时约定具体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内容,但不得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限。5、竞争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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