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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借款双方当事人都死亡后,是否意味着因借款引发的债权债务关系就自然消失了呢?10月22日,江苏省海安县审结的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中,对此作了否定的回答。该院一审判决被告吴某等4被告以继承的遗产为限偿还原告邓某等4人借款11500元。 1997年1月4日,被告吴某的丈夫张某因购毛竹,向原告邓某的丈夫鞠某借款11500元,并向鞠某出具借条一份。2002年6月18日和2002年9月1日,借款双方当事人张某、鞠某相继因病去世。债权人鞠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妻子邓某及三个子女债务人张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妻子吴某及四个子女,但其一个女儿吴某表示其放弃继承权。后鞠某的继承人向张某的继承人追要借款无着,形成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债务人张某向债权人鞠某借款有借条为凭,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应当予以认定。鞠某去世后,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债权,并以共有人身份向张某的法定继承人主张权利,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被告人吴某辩称已归还借款,但未提供相应证据,对其所辩难以采信。对债务人张某去世后所遗留的生前债务,其继承人应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承担清偿责任。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了前述判决。。
关于权利行使范围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是指由法律规定,他人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支付报酬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2)使用许可 使用许可是指不需经作者同意,只需支付报酬即可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的行为。这种著作权限制方法,通常包括法定许可和强制许可两方面内容。 (3)著作权的穷竭 著作权的“穷竭”是指著作权中销售权的穷竭,即著作权人同意将作品的印刷品投放本国市场后,该著作权人对其作品的分销就不能予以控制和干涉。这表明著作权人的销售专有权只能行使一次。 (4)公共秩序保留 公共秩序保留是指凡被认为有意欺骗公众、违背首先原则、低级下流、蔑视法律或宗教、诽谤他人等作品不得享有著作权保护。这种对违反“公共秩序”的作品著作权予以限制的做法,同样也适用于作品著作权中的某一项专有权利。 (5)国家征用 苏联及原东欧的一些国家,从国家利用作品出发,还规定在必要时候,国家对正在使用中的作品的著作权予以征用(即收归国有)。
关于权利行使范围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是指由法律规定,他人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支付报酬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2)使用许可 使用许可是指不需经作者同意,只需支付报酬即可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的行为。这种著作权限制方法,通常包括法定许可和强制许可两方面内容。 (3)著作权的穷竭 著作权的“穷竭”是指著作权中销售权的穷竭,即著作权人同意将作品的印刷品投放本国市场后,该著作权人对其作品的分销就不能予以控制和干涉。这表明著作权人的销售专有权只能行使一次。 (4)公共秩序保留 公共秩序保留是指凡被认为有意欺骗公众、违背首先原则、低级下流、蔑视法律或宗教、诽谤他人等作品不得享有著作权保护。这种对违反“公共秩序”的作品著作权予以限制的做法,同样也适用于作品著作权中的某一项专有权利。 (5)国家征用 苏联及原东欧的一些国家,从国家利用作品出发,还规定在必要时候,国家对正在使用中的作品的著作权予以征用(即收归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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