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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公证是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基于维护公证的公信力的考虑,法律规定...
对于遗嘱公证后更改的条件,我们弄清几个问题就可以了: 第一:该遗嘱为附条件遗嘱。 第二:如条件不成就,那么该遗嘱无效,确认该遗嘱无效,需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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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1、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非遗嘱人不得变更公证后的遗嘱,遗嘱人可以以法律规定程序变更遗公证嘱。《遗嘱公证细则》第二十二条,公证遗嘱生效前,非经遗嘱人申请并履行公证程序,不得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 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基于维护公证的公信力的考虑,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遗嘱不能用其他遗嘱加以撤销、变更。如果要变更、撤销经过公证的遗嘱,必须再经过公证处的公证方可。 我国《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和,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 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可见,虽然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但遗嘱人也可以进行修改或者撤销,不过应按法定的规则进行。 立了遗嘱有时候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可能继承人们会因为财产分配不协调而产生诸多矛盾,对其进行相关公证,就能很好的避免。我相信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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