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担保物权人享有物上请求权;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其法理依据在于担保物权乃价值权,即担保物权以标的物的价值确保债权的清偿为目的,以就标物取得...
担保物权,“用益物权”的对称。是指他物权或限制物权的一类。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由或第三人提供特定的物或者权利作为标的物而设定的限定物权。如抵...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只要你们笑,大地的希望就有了只要你们笑,大地的希望就有了只要你们笑,大地的希望就有了只要你们笑,大地的希望就有了只要你们笑,大地的希望就有了只要你们笑,大地的希望就有了只要你们笑,大地的希望就有了只要你们笑,大地的希望就有了只要你们笑,大地的希望就有了只要你们笑,大地的希望就有了只要你们笑,大地的希望就有了只要你们笑,大地的希望就有了只要你们笑,大地的希望就有了
担保物权,“用益物权”的对称。是指他物权或限制物权的一类。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由或第三人提供特定的物或者权利作为标的物而设定的限定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等。担保物权不以标的物的实体利用为目的,而是注重于其交换价值,以确保债务的履行,故又被称为“价值权”,其标的物必须具有交换价值。至于权利客体价值形态的变化,并不影响担保物权的存在。因而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即当担保物权的标的物转化为其他价值形态时,担保物权以变形物为客体。担保物权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具有附随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三条抵押、抵押人、抵押权人和抵押物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在法学研究中,"法的价值"这一术语的涵义可以因如下三种不同的使用方式而有所不同.第一种使用方式是用"法的价值"来指称法律在发挥其社会作用的过程中能够保护和增加哪些价值.第二种使用方式是用"法的价值"来指称法律所包含的价值评价标准.第三种使用方式是用"法的价值"来指称法律自身所应当具有的值得追求的品质和属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9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