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如何选择劳动仲裁约定的管辖地

2021-11-21
我国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劳动争议发生时,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均有管辖权。那么,用人单位能否与劳动者约定仲裁管辖权呢?这一问题不能一概而论,目前各地的裁判思路并不统一。但大多数意见认为,劳动仲裁不能约定管辖权,具体原因如下:1。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地位不平等。一般劳动者话语权不多,无法争取对自己有利的合同条件。而且劳动仲裁管辖权的选择也直接决定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因此,不适合放开仲裁管辖权的选择;2、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均有管辖权。同时,当事人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提起仲裁的,劳动合同履行的仲裁委员会享有优先管辖权。根据这一规定,法律明确规定了仲裁管辖权和管辖权的选择在公权层面,没有赋予当事人协商选择的权利,管辖权不能私下约定。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