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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用自己的资产保证自己,对公司获得融资非常有利,所以这种保证是有利的。但以公司名义对外担保,可能会影响公司资产,变相影响股东的...
法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通过的担保决议。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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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担保他人,由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规定的投资或者担保总额和个人投资或者担保金额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由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表决由其他股东持有的表决权的一半以上通过。
法律并不禁止公司为为他人提供担保,但是必须依据公司章程进行决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符合下面几点: 1、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作出决议。 2、不得突破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 3、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决议,且在决议表决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风险提示: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风险 1、被担保人的资产状况和信用风险。公司对外担保使得公司可能在被担保人不能清偿债务时承认连带债务人,因此,务必在进行担保时对被担保人的还债能力与信用等级做好评估。 2、决策层面的风险,公司带外作担保,这对公司本身以及股东的利益都会造成很大的影响,所以,在公司试图对外担保时,一定要通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从而避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1、公司对外担保,是公司的一种特殊的行为活动,是公司以自己名义和自身财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这种担保不同于公司为以自己的财产为自己的债务提供担保,在公司以自己财产为自己的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下,由于公司可以直接获得融资,所以一般来说这种担保对公司是有利的,而对外担保则不尽如此。 2、对外担保会对公司所有资产产生影响,可能会造成公司所有资产的减少,这与公司营利性的本质特征相悖。同时公司对外担保还可能变相违反资本确定原则,不利于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资本确定原则要求股东对公司的投资不能以任何形式撤回,而大股东往往可以利用担保暗渡陈仓,变相收回出资,严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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