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取保候审适用的范围: 1、对于不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不是暴力犯罪,凶杀案件,可以考虑适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2、对犯罪性质恶劣,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1周岁的婴儿 4、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逮捕而证据不足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批捕后,检察机关不批捕的,需要复议、复核的; 6、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需要复议、复核的: 7、被羁押的案件,不能按规定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和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的
取保候审适用范围: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等。 4、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5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