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法人强制执行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可以追加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作为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
法人被强制执行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可以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作为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的,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或解决方案。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我
我的理解是:公司法以及相关条文对此做出明确规定的话,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依法进行。如果公司法未规定的或者规定不明确的地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当然前提是公司的决议是合法有效的。所以说是需要按具体情况来看的,但是一般这种情况似乎不常见,因为如果是出资的问题的话,可以通过违约责任的追究或者是取消股东资格来解决的。如果不是出资的话,构成侵权的按侵权进行,如果此股东是公司的管理者,则由公司法的高管责任等来处理的。或者您详细情形,我给您进一步分析。
申请强制执行撤销后,可以再次申请。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将裁定终止执行。法院终止执行后,申请人可以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和刑事判决,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为两年。中止、中断申请执行时效,适用法律关于中止、中断诉讼时效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限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条,因撤销申请而终止执行后,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限内再次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2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269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