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生孩子的报销流程如下: 1、前往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2、由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女职...
女职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企业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生育检查费、出生费、手术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社会保险法》中第六章生育保险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目前,全国还没有统一的生育保险法,建议你去地方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的网站上查找下当地的生育保险规定。 拿江苏省的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来说,1生育津贴是对生育产假期间的一种工资性补偿,如若产假期间领取正常工资则不会有生育津贴。 2产前检查费和生育营养费,产前检查费是包括在生育医疗费用里面的,生育营养费一般叫做一次性营养补助,这两项应该同“生育津贴”分开算,这两项必须给女员工的,除一些特别的规定。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补贴的形式补偿公司。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补贴以女职工生育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支付工资为基础。二、生育营养补助金和包围生育保健补助金,符合国家规定的90天(包括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以领取生育营养补助金300元,包围生育保健补助金700元。三、一次性生育津贴,原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津贴。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如果没有生育保险,女职工生育费用由单位原医疗渠道解决,一般是走集体福利。如果单位不同意,可以找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另外,附上北京劳动部门的一份文件,你可以更多了解自己的权利。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北京市劳动局 所属层次: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文件号:京劳险发字〖1988〗456号 适用范围:北京 颁布日期:1988-9-19 实施日期:1988-9-19 废止日期: 各区、县劳动局,各企业主管局、总公司劳动处: 现将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何具体问题请向我们反映. 附: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 (一九八八年九月四日)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厅(劳动局、人事局): 国务院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作出新的规定,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经商得人事部同意,现就执行中的几个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三、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通知自一九八八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3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2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