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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签字了就不能了。关于耕地的补偿额与以下因素有关:地域、征地用途、谈判技巧,征地的合法性。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的征收首先要经过国...
具体怎么回事,可以追回 你们中间有无转账记录,现在能否联系对方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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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开荒地隶属决裂法的地,也就是所开荒的隶属其他属性的地如集体地、林地、河流等不隶属自己的地,那是不应该的。如果按照2015年到2018年乡村土地确权政策来看,由于之前一二轮承包土地时测量工具太简单,面积和四至界线不准确,所以如果开荒地与三亩承包地相连,又不是其他属性的地和与其他人无争议是能够要求开发商以事实上测量的面积作为赔偿依据的,如果开发商仅与承包合同是准是不对的,是不符合现行征地政策的,能够到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反应解决的。
农村土地承包书丢了还可以补办,能要回土地。 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条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第二十八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方意愿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无效。
这笔钱不应该问你们要。当初收取土地管理费的时候,当地机关是要给你发票的,也应该签订相关的合同。由于行政机关的行为给你造成了损失的,应当由行政机关赔偿责任。 你不要在这里给大家说什么文化程度低,可怜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就是找一个合适的律师,拿上所有的材料,让律师给你分析这个案子的胜诉点。如果和政府部门能协商,就协商解决,不能协商就提起行政诉讼。 就靠我们在这里三言两语如果把这个问题给你说清楚了,你也太小瞧法律职业和行政机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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