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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本人和公司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各为5%至7%。原则上缴纳比例为各7%,企业选择各5%或6%的缴纳比例时,必须符合规定的情况和程序。市住房...
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至7%。原则上,存款比例为每77%,企业选择每55个%或6%缴存比例应当符合规定的情形和程序。本市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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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起实施新的住房政策,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为实际工作不满六个月未签订合同的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体户也可缴住房公积金报道说,《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及《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于4月1日实施。新老职工都可缴公积金在缴存方面,新规定明确,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为实际工作不满六个月未签订合同的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而之前只有与单位签有正式劳动合同或在单位实际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的职工,才能建立住房公积金。新规定还要求,以1993年以前标准价优惠办法购房的职工夫妇双方,符合以下两种情形的,单位应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工龄之和满65年且在职的,从夫妻工龄和满65年第二个月起建立住房公积金;按标准价优惠办法购房的职工夫妻双方,补交房价款后,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内退缴存额可以降低新规定第一次明确指出,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规定,职工工资扣除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低于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可以降低,以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为限。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变。当遇到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工资扣除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低于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可以降低,以达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为限。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变。
上海公积金缴存比例5%-12%。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存款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每月从工资中扣除。单位应当按时、全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或者少缴。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0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2009年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取正整数),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四、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1498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568元。 为保障低收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确定为134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参照此标准。 对部分实行承包、提成等薪酬制度的单位职工,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认可,可按该单位和职工协商确定的月缴存额缴存,但不低于当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的水平。 五、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和程序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各不低于5%,取正整数)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其缓缴额。 1、申请条件和程序 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是经济效益差,且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于或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新设立的单位(自设立之日起两年内)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应是生产经营不稳定,且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于或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0%。 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商同级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后(单位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由全体职工签名同意),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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