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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营务派遣有限公司首要条件:注册资金200万,必须一次性到位,而且不在认缴范围内。 2、准备好劳务派遣公司的公司名称(10个以上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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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办理流程: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提交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3、公司章程。(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4、当年度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交验资机构(法定验资机构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上年度及之前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交原件) 5、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自有办公场所应提交房产证明;有偿使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明)。(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6、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提交原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8、符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的规章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
一、办理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公司章程,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与派遣规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住所证明,工作人员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文本;劳务派遣单位内控管理、专职工作人员配备数量及其职责等内部管理制度文本;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文本;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其行政许可申请。 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起提行政诉讼的权利。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通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许可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工商注册登记地址、经营范围、有效期限、许可证号、发证机关及发证日期等事项。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书;2、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公司章程和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4、专门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与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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