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增值税、增值税附加(城建、教育、地方教育、水利基金)、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与企业利润一并计算)...
1、营改增后,出售土地使用权应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2、具体的交税数额,应当根据土地的类型和面积进行确定,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营改增后土地转让如何交税要随征城建税(城市7%、县城5%、农村1%)和教育费附加3%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2%。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但是,如果不能提供扣除项目的金额和凭证,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征收。核定征收率由省级地税局确定。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0.05%贴花。由立合同人缴纳。因此,土地使用权出售,就是财产所有权转让,应按出售价格依0.05%计算缴纳印花税
营改增后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规定: (一)营改增后,计算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中“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不包括增值税。 (二)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凡能够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允许据实扣除。凡不能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则按该清算项目预缴增值税时实际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扣除。 其他转让房地产行为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扣除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关于营改增前后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计算问题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营改增前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营改增后允许扣除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根据上述规定,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中“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不包括增值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依据国家相关税收规定,营改增之后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所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必须缴纳完毕上述税费之后,国土部门才会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 (一)、营改增后,出售土地使用权应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三)、随征城建税和教育费。 (四)、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使用权出售,就是财产所有权转让,应缴纳印花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51人已浏览
903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