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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如下:(1)投资损失风险:公司破产,股东投资越多,损失风险越大。(2)无投资回报:经营不良,公司无收入或损失,股东无收入。(3)承担法律...
(1)投资损失的风险:如果公司倒闭,股东投入的越多,损失的风险就越大。 (2)得不到投资回报:如果经营得不好,公司没有收入或者亏损,股东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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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股东是指没有实际出资但却享有一定股东权利的情况,在生活中这类的挂名股东也不少。有些挂名股东所在的公司存在着违法违规的情况,公司的法人代表也因此被拘留关押了起来,挂名股东也担心自己会不会承担责任以及承担何种责任。 如果有证据证明经登记注册的股东仅仅是被别人借名而挂名,并未参与公司的治理,未享有过真正的股东权利,也未履行过股东义务,那么法律不会保护其作为“股东”而应享有的权利。因为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是享有股东权利的基础,而并未实际出资的挂名股东,则不会享有基于出资而享有的公司知情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转让出资权、收益权等股东权利。相反,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因为其股东身份已向社会公示,实际出资人与挂名股东之间的这种私下借名行为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挂名股东不但不会享有股东的权利,却存在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 关于挂名股东是否会坐牢的问题,只要有需要股东承担刑事责任的案件,即使是挂名股东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公司破产是指公司资不抵债,无法还清债权人的债务而需要进行破产清算的过程。如果公司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其股东的地位,则公司破产之后股东没有什么过大的风险。
一、投资损失的风险: 如果公司倒闭,股东投入的越多,损失的风险就越大; 二、得不到投资回报: 如果经营得不好,公司没有收入或者亏损,股东就不会有收益。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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