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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商场电梯摔伤,商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因客户自己原因造成的,商场不承担赔偿责任。是否尽到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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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争议是指在消费领域中,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因权利义务关系产生的矛盾纠纷,主要表现为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中,由于经营者不依法履行义务或不适当履行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消费者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满意,双方因此而产生的矛盾纠纷。 经营者违法或不适当履行义务,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1、所提供的商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或不符合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3、经营者侵犯消费者的人身权,进行侮辱、诽滂、搜查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 4、经营者隐匿或冒用他人的名称、标记等使消费者产生误认。
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过错大小,承担相应责任。若是因为商场未能提供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因为地面湿滑导致顾客摔倒,摔伤,则承担消费者人身安全责任;若消费者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顾客在商场摔倒,商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有一点前提(这个需要注意),那就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商场能证明他们已经尽到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已经尽到危险告知、安全保障措施、发生事故后积极救助和报警等,那么商场就不须承担赔偿责任。
大卖场赔偿误工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超市在雨雪天入口电梯湿滑的情况下,未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或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可以认定超市未完全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营养费的赔偿以住院天数和医嘱为依据,王先生没有住院,不产生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支付,要求王先生的伤情构成伤残,如果王先生的伤情不构成伤残,不能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来源: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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