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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也有继承权,这主要看你妈妈的意思是什么,如是想将她的房产份额给女儿,那就在其在世时设定遗嘱,百年之后,由谁继承她的房产份额.需要说明的是...
1、我姨妈的女儿应该没有法定继承权,而我应代位我母亲,享受与姨妈平等的权利,对吗?答:你有代位继承权。2、房子没有所有权,但还有40年的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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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儿作放弃继承权公证的,女婿不需要到场公证。2、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谁享有继承权,谁才有权放弃继承权。女婿不是继承人,不需要征求其是否同意放弃继承权。所以,作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只需要作出放弃决定的继承人到场即可,其他人可不到场。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继女能否根据具体情况分配继母的财产 一,继母未与继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女对继母的遗产没有法定继承权。 二、继母与继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女对继母的遗产有法定继承权。 第三,如果继母立遗嘱指定继女继承,继女可以作为遗嘱继承人继承继母的遗产。
父母离婚并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死者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死者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义务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遗产由其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了继承权的时候,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但不等于个人所得的份额绝对平等。《继承法》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对有扶养能力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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