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应当由河南省政府,甚至国务院批准。实践中都是由政府的国土部门批准。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民;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对集体土地征收应遵循的原则有: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大多数村民真正的集体意志;平等原则,充分保障每个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根据村民对集体所尽义务享有分配利益数量。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土地征地报批前程序是: 1、发布拟征地通告; 2、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 4、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 5、征用土地公告; 6、征地补偿登记; 7、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8、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 9、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 10、实施补偿安置方案,交付土地。
依照我国法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被征地农民享以下权利: (1)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 (2)预征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予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3)调查结果确认权:预征土地现状调查须经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 (4)申请预征听证权:经农户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5)参与报批权: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为各级政府在征地报批时的必备材料; (6)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告给征收土地的农民; (7)土地补偿知情权:土地补偿征收公告后45日内,由国土资源局对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 (8)调查结果核准权: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时,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进一步核准; (9)补偿方案听证权: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10)要求公告权和拒绝补偿登记权: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11)要求公告权和拒绝办理补偿、安置手续权: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12)对补偿标准争议权: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有权提出协调申请,有权提出裁决申请; (13)拒绝履行政令权:土地补偿费未全额到位有权拒绝交出土地、有权阻止施工; (14)恢复耕种权:土地征收批复后二年内没有实施,造成土地荒芜的应由批准的政府收回,交由原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15)违法举报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法占用土地等行为都有权举报; (16)享受社保权:征收农民土地的应保障农民的长远生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1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