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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
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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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侵犯他人的商标权是要受到惩罚的,9月11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头屯河区工商局了解到,一起商标侵权的案件刚刚开出最后的罚单。 据介绍,近日,头屯河区工商局接到哈尔滨第一工具厂举报,称乌鲁木齐市新东方国际贸易中心一家机床配件经销商正在销售侵犯该企业商标的专用权商品。 接到举报后,该工商局迅速派执法人员来到新东方国际贸易中心调查了解。 经查,该市场内确有一家机床配件经销部店内陈列有数量不少的锥柄麻花钻等器具。 经过哈尔滨第一工具厂的工作人员鉴定,该商品确为侵犯“一工”牌商标专用权商品。头屯河区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批产品进行了扣押。经现场清点,店内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数量达2567个。 头屯河区工商局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认定该经销商行为涉嫌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经销商立即停止销售行为,没收侵犯“一工”牌商标专用权金属切削工具,并处罚款20000元。
侵犯商标权的处理方法: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协商侵权行为,按照约定处理相关事宜。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商标侵权可以处罚。商标侵权处罚如下: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3、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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