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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征收单位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合同期内不能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情况下,房屋征收单位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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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久性建筑按照拆除一平方米补偿一平方米住宅以此进行产权转换; 2、(国道)用于商业用途的永久性建筑按照拆1平方米补偿0.7平方米新建筑; 3、(村道)用于商业用途的永久性建筑按照拆1平方米补偿0.65平方米新建; 4、如果上述情况的用于商业用途的永久性建筑按照拆1平方米补偿0.5平方米新建筑; 5、瓦房补偿标准按照拆1平方住宅补偿1.5平方住宅进行产权转换补偿; 6、临时建筑补偿标准楼顶砖墙铁皮顶按每平方300元进行补偿,而楼顶钢架铁皮顶按每平方200元进行补偿。过渡期租金补助标准。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旧城改造的内容包括哪些等相关法律知识。旧城改造一般是为了改善城镇环境,调整城市工业布局,完善城市道路系统,改善城市规划,以此来让我们的居住环境更加美好,旧城改造能够体现一个城市的发展进程。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旧城进行改造时,房屋拆迁补偿的内容包括房屋拆迁补偿、拆迁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等。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旧城改造是指对旧城的所有物质生活环境进行局部或整体、循序渐进的改造和更新,从根本上改善其劳动、生活、服务和休息条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将旧城改造列为公共利益的需要。此外,《条例》第九条规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城改造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另外,和其他拆迁项目没什么区别。拆迁项目的补偿标准和金额不是通过判断是属于旧城改造还是修路项目来确定的,而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位置和情况来确定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方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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